228事件 又稱 228大屠殺、228慘案
228事件 又稱 228大屠殺、228慘案
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本省人對外省人報復攻擊,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此事件,造成民眾大量的傷亡。此事件亦稱作「二二八大屠殺」[1]、「二二八革命」[2](pp14-16)、「二二八起義」、「二二八事變」、「二二八慘案」、「二二八民變」等。
1945年,國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臺灣,然而來台的軍政人員,甫經歷中日戰爭,抱持著勝利者的優越感對滿是日本風的臺灣生起排斥與歧視的心態[3]:38[4](pp101-102)[5]:41[6][7][8] ,而長期在日本統治下的台灣人民,對於當時中國的社會風氣、生活習慣、衛生條件等缺乏瞭解,見聞了來台人員的言行之後,由原本的滿懷期望轉變成失望[9][5](pp41、43-44)[10][7][11][1][12],又因來台人員的法紀觀念不佳而接連發生違法犯紀情事[13]:23[14][5](pp37-39)[7],與臺灣日治時期的軍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顯對比[15],使得臺灣人民對國民黨與長官公署感到反感[16][17]。於是在政策不善[註 1]、軍紀不佳、官員貪腐[6]、經濟通膨、民眾失業、經濟倒退、歧視打壓等情形下[6][18],導致官民關係愈趨惡劣,終於因一起緝菸血案而使累積一年多的民怨爆發[8]。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一死一傷,成為事件導火線。隔天民眾前往行政長官公署前廣場示威請願,但遭公署衛兵開槍掃射,使原先的請願運動轉變成為反抗政府行動,臺灣在各地發生軍民衝突後,至3月6日已蔓延到除了澎湖外的全台灣,外省人受波及,遭臺籍民眾攻擊傷亡[19],依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公布4月25日〈二二八事變各縣市外省同胞死傷之統計表〉造成外省人死亡52人,受傷1364人,失蹤10人;而監察委員楊亮功之「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則指出外省人死147人、傷1364人[4][20]。事件期間的各地組織民兵進行武裝抗爭,並以臺中一帶謝雪紅等人領導的二七部隊較具規模[21][22][23][24],雖然地方仕紳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與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協商談判後,各地衝突稍緩,但陳儀仍請求時任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自中國大陸調派軍隊增援。增援軍隊於3月8日起陸續抵達臺灣,在各地展開武力鎮壓,隨後更實施清鄉。二二八事件造成大量民眾傷亡,根據行政院公布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總計死亡人數有18,000人至28,000人左右。[1][25][26]
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與臺灣獨立運動無關,當時幾乎沒有臺獨的倡議[27],但是陳儀於3月2日向中央政府請求「派大軍以平怨氣」[28]時,中央雖訓令陳儀及軍隊不得報復[29],且派時任國防部長白崇禧宣導「禁止軍警濫殺無辜」(他甫來台灣就制止軍隊和警察濫捕、濫殺無辜,強調在押人犯必須依法經過公開審判,且除了「煽動暴動之共產黨外」外都不究責)[28]。但下層並未遵照指示,導致傷亡慘重,並讓臺人對中國感到失望,更成為後來臺獨運動興起的重要原因[30]。
二二八事件是臺灣現代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之後臺灣緊接著實施長達38年的戒嚴,至少數萬名民眾在白色恐怖時期死亡、失蹤、監禁;二二八事件數十年來成為禁忌的話題,成為後來族群對立衝突的原因。歷經國民黨政府多年的嚴密封鎖與噤聲,在黨外人士對黨國體制的持續衝撞下,二二八事件在1980年代後期的臺灣已經逐漸可以公開討論,而不必擔心因為觸犯禁忌而遭到國民黨政府的政治迫害,政府和學術單位也對事件進行大量研究。1995年,時任總統李登輝公開向二二八事件受難者道歉,各地陸續為受難者建立紀念碑與紀念園區。中華民國政府後來將2月28日訂定為和平紀念日,建碑並對受難者家屬賠償和恢復名譽,但台灣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前後,還是紛傳抗爭與蔣介石銅像及228紀念碑遭破壞之情事。[31][32][33][34][35][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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