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工程事故造成停水問題!時間線及責任歸屬討論
淡水這次停水,關鍵時間點大約是「11/27 晚上挖破管線 → 11/28 起大停水約 72 小時 → 11/30 起陸續復水」,主要責任在「淡北道路工程承包廠商」,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是主辦機關,台灣自來水公司負責搶修與水費折減。[1][2]
## 具體時間線(淡水停水)
- 11月27日 晚間:
淡北道路主線高架橋 P20 基樁鑽掘作業時,施工承包廠商不慎鑽破埋在地下約 8 公尺深的直徑 1000mm 自來水輸水幹管,影響淡水區 16 里約 6.6 萬戶。[1][2]
- 11月28日 凌晨~中午:
台灣自來水公司自 0 時起先減壓供水,隨後改為暫停供水,淡水多數地區進入完全無水狀態,新北市府與台水啟動搶修與調派水車、設臨時供水站。[3][4]
- 11月30日 下午 5 時左右:
台水公告完成受損幹管修復並開始恢復供水,新北市府表示停水約 72 小時,理論上 6.6 萬多戶陸續可復水,但由於逐步加壓與末端管線問題,部分住戶實際到 11/30 晚間、12/1 仍反映沒水或水壓不足。[1][3][4]
- 12月1日 起:
新北市府持續在淡水區公所設立 3 日統一窗口,受理民眾陳情、財物損失與補償請求;臨時供水站與水車仍持續支援,台水依實際停水日數折減水費。[5][6][7]
## 責任單位與「誰該負責」
- 主辦機關:
淡北道路工程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主辦與督導,負責發包工程、監造與對承包商的契約管理。[5][2]
- 直接肇因單位:
進行基樁鑽掘的「工程承包廠商」是不慎鑽破自來水幹管的第一責任人,市府明確表示將依契約對承包商及顧問公司開罰,並要求廠商啟動保險機制,負擔民眾賠償責任。[8][5][9]
- 自來水公司角色: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一區管理處負責搶修、調度水車與供水站,並依《自來水法》及內部規定因「非可歸責用戶之停水超過 24 小時」,對停水範圍內用戶按實際停水日數比例折減水費。[1][3][4]
- 新北市政府責任:
新北市長與工務局已公開道歉,承諾檢討管線圖資查核、施工前踏勘與安全作業流程,並強調會「依約究責廠商」及加強公共工程對民生管線的保護標準。[8][3][5]
如果你要寫文或拍片,可以把脈絡簡化成一句:
「11/27 淡北道路工程包商鑽破台水幹管 → 11/28–30 淡水 16 里約 6.6 萬戶無預警停水 3 天以上;新北市工務局是主辦單位,工程包商是直接肇因者,台水負責搶修與水費折減,市府宣稱會依約重罰及協調賠償。」[8][1][2]
引用:
[1] 新北市政府、台灣自來水公司合力搶修完成今(30)日下午5時起恢復供水 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28&dataserno=202512010030
[4] 自來水全球資訊網-本處新聞 https://www.water.gov.tw/ch/Subject/Detail/109804?nodeId=712
[5] 市政新聞-淡北道路包商挖破自來水管市府依約開罰折減水費、設立統一窗口 - 新北市政府 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28&dataserno=2025120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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