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管理] 敏捷專案管理中,當利害關係人不同意某個可交付成果時,該如何處理?
在敏捷專案管理中,當利害關係人對可交付成果有異議時,不同角色的調整職責如下:
1. **產品負責人(Product Owner, PO):**
- **溝通與優先次序:** PO應該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深入的溝通,了解他們對可交付成果的不滿之處,並根據這些反饋重新優先排序產品待辦事項清單。
- **範疇管理:** PO需要根據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和專案目標,調整產品範疇和期望。
- **透明度和教育:** PO負責確保所有利害關係人對專案進度有清晰的了解,並教育他們關於敏捷方法的期望管理。
2. **Scrum Master(SM):**
- **促進溝通:** SM應該促進團隊和利害關係人之間的溝通,並確保迭代回顧會議有效進行。
- **流程改善:** SM負責幫助團隊根據利害關係人的反饋改善流程,並確保敏捷實踐被正確遵循。
- **移除障礙:** SM需要識別和移除阻礙團隊解決利害關係人擔憂的障礙。
3. **開發團隊(Development Team, DT):**
- **適應性開發:** 開發團隊需要根據PO和利害關係人提供的優先次序和反饋,進行適應性的技術開發和調整。
- **持續交付:** DT負責透過短迭代週期不斷地創造和展示可交付成果,以便於快速獲得反饋。
- **協作與創新:** 團隊成員應該積極與利害關係人協作,共同尋找解決問題的創新方法。
每個角色都應該致力於在整個敏捷過程中提高透明度,並且持續地適應利害關係人的需求。這種協作和溝通導向的方法有助於確保專案能夠迅速反應並滿足市場和用戶的變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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