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與舊中央黨部交易案,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 賤賣「三中」案一審宣判 馬英九獲判無罪、蔡正元判刑3年6月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與舊中央黨部交易案,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台北地檢署2018年7月10日起訴馬英九、前立委蔡正元等6人,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3年多,今天宣判馬英九無罪,可上訴。
全案共6名被告,法官判決,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被判3年6月,另有6月可易科罰金,沒收不法所得2億8032萬元。無罪的被告除馬英九,還有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蔡的妻子洪菱霙、蔡的岳父洪信行也無罪。
合議庭認定馬英九不是中投、光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不符證交法特別背信與非常規交易罪的身分要件,檢方舉證也不足以形成犯罪的確信,而張哲琛、汪海清雖符身分,但認定沒有犯意與犯行,因此均判無罪。
全案分五大部分,一是 2005 年12月24日華夏公司股權交易案,將中投、光華公司所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經營權及「三中」經營權,全部移轉給前中時董事長余建新的榮麗公司;二是2006年2月至12月間的中視公司股權交易案;三為同年3月24日舊中央黨部大樓、4月27日的中影股權交易案;四是同年12月22日中廣股權交易案;五是前立委蔡正元背信侵占、挪用中影減資款案,並由妻子和岳父協助洗錢。
北檢2018年7月10日偵結全案,認定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在議價交易過程中,造成股票上市的中投公司的實質損失72億餘元,涉證交法之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刑法背信等罪,蔡正元夫婦與岳父各涉犯背信、侵占、洗錢罪。
北檢依據從國民黨部取得的眾多會議、談判對話錄音檔等證據,認定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對中投公司造成的積極損害,包括中視交易案4億9430萬元、中影案18億231萬元、中廣案15億5270萬元、舊中央黨部大樓案5億9712萬元,共44億4644萬餘元積極損失,以及中廣交易案未實現的28億4530萬元的應收股款價債權損失,總計共造成中投72億9174餘萬元的損害。
北院合議庭由審判長胡宗淦、受命法官林幸怡、陪席法官林呈樵組成,今年1月至5月密集傳喚詰問逾40名證人,8月辯論,今天宣判。
是中華民國雲林縣出生的政治人物,美國哈佛大學公共政策碩士,中國國民黨籍,現任中國國民黨義務副祕書長,曾任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國民大會代表、臺北市第四選舉區立法委員、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及代理發言人、孫中山紀念圖書館董事長、內湖國際獅子會會長[1]、國會政黨聯盟總顧問[2]。
曾經反對馬英九兼任黨主席
關於中影黨產
2007年競選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因處理黨產中央電影公司買賣,前掏空中影7.5億元的副董事長莊婉均散發黑函攻擊蔡正元,在中常委選舉當日遭黑道份子至蔡正元服務處開槍,中常委選舉也落選,因此辭去中影董事長一職。中影繼蔡正元之後擔任董事長的郭台強,2009年控告蔡正元背信侵占公款近千萬元,2010年臺灣臺北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蔡正元一年十個月有期徒刑,蔡正元不服上訴,2011年5月11日臺灣高等法院改判蔡正元無罪定讞。 蔡正元將提告反控郭台強誣告罪。[75]
2007年7月28日,蔡正元在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的服務處遭到槍擊,警方在現場找到一排還有七顆子彈的彈匣,疑似歹徒大意而遺留。在檢視監視器後,嫌犯常朝著鐵門開槍,並沒有傷人意圖,警告意味濃厚。警方懷疑是因中影事件引起,也朝此線索偵辦。[76]
同年10月2日,臺北市刑大逮捕涉嫌教唆買兇的翁炳堯,以及共犯王宗敬、張晨永,但是實際開槍之槍手仍然在逃[77]。因犯罪事實明確,曾經擔任基隆港警的嫌犯張晨永,了解配合偵辦有利於減輕自己罪刑,落網後相當配合偵辦,供出已經將作案槍枝丟棄於高雄縣鳥松鄉小埤湖,8日下午警方前往打撈,花了3個多小時才由救難人員於湖中找到作案槍枝。同時張晨永供稱當天只是陪同槍手至現場,並沒有參與開槍,實際開槍的是在逃嫌犯本名林永靜的林宴聰。10月19日晚,警方逮捕開槍的嫌犯林宴聰,他坦承受張晨永教唆,收下10萬元後朝服務處大門開槍示威。
2008年1月4日,警方追查通聯紀錄,查出臺南黑道分子甘憲成為幕後關鍵人並將其拘提到案,同時搜出甘憲成寄放在同夥陳慶德住處的貝瑞塔手槍一把。同月30日,檢警追查全案確實與中影事件有絕對關係,中影事件中台南黑道分子甘憲成介入協調不成,決定殺害蔡正元,並2度找槍手行兇。士林地檢署以預備殺人、槍砲刀械條例等罪起訴,主嫌甘憲成跟翁炳堯兩人各被求刑8年、併科罰金2百萬元,及求刑六年。其餘7名共犯王宗敬、李添旺、紀宏達、陳慶德、張永晨、林宴聰、劉思宏,各求刑3年8月至6月不等刑度。但是檢警以線索研判應該還有幕後主使者並未抓到,但因甘嫌等人不願透露,且蒐證困難,案情並未再有新的突破,全案可算是終結。
事件經過依調查結果為甘憲成以臺南東門幫大哥身分,於2007年5月以1千萬元代價找李添旺槍殺蔡正元,並先交付170萬元訂金,而李添旺再找紀宏達擇日執行。但槍殺立委事關重大,紀宏達心生畏懼不敢下手,甘憲成又於7月,由翁炳堯牽線,以50萬元代價找越南友人王宗敬槍殺蔡正元。王宗敬抵台後聯絡友人張晨永,再找林晏聰,一共3人到蔡正元南港服務處開槍警告。
2015年6月5日,士林地檢署認為蔡正元為了藉機拉攏特定對象,因此故意辦理增減資,讓股東不須支付股款就可以賺取價差,造成公司損失,且自肥45萬元,依背信罪起訴。蔡正元則強調以他的財務狀況,也不需要為了45萬元去辦什麼增減資取得好處,並認為中影辦理現金增減資都依《公司法》規定,由股東會2/3做成決議,不是董事長決定。[78]
2018年12月,中影認股爭議蔡正元二審無罪定讞[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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