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來自香港的早安 香港理工大學抗議民眾講述現場狀況
女孩說,自己目前受困在理工大學,且港警已下令示威者犯下暴動罪,若被抓到就是判處10年,先前曾聽聞港警包圍三面有留一條通道,但是只要有人從出口離開,就會被抓,然後再放催淚彈,絲毫沒給這群人活路。
女孩誠實告訴林立青「我在想就是能不能透過你的文字,能告訴台灣人裡面在發生什麼事情,一是我們也希望台灣多關注現在香港發生的事情,第二我也真的覺得,就是我很希望台灣人看到香港人這樣的話,你們要記得,就真的不要、不要相信中共。」
11分鐘的內容,只聽到女孩不停地咳嗽,她說理工大學內部約有上千人受困,最小年紀11、12歲,最大有60、70歲的老人家,負責守護孩子。年紀較小的示威者,面臨港警威脅忍不住哭了,就連16歲的男孩也說好想出去、好想回家。
除催淚彈威脅,女孩說藍色水砲車讓很多人得了低溫症,因為要不斷的洗,有示威者不斷發抖,一邊在問「這是個什麼樣的政府?」為什麼那麼殘酷? 到底我們做錯了什麼事情?要得到這樣的懲罰?同時,女孩也質疑水砲車的內容物添加不少化學物質,中了之後非常刺痛。
現在的理工大學校園宛如戰場,女孩看到同伴整天已經中了3次藍色水(砲)還是洗完、休息半小時她就說「我要再出去」。另一位男生剛洗完澡,雙腿都抖的很厲害,好像他的膝,還是腿中了橡膠彈,一直在哭,哭的很厲害,他就還在說「我要出去(擋)」「我要出去,我好想出去」「但是我的雙腿不行,我走不了」,大家都跟他說「沒關係,你先休息」,他說外面不夠人,然後大家繼續安慰他沒關係,「我們出去幫你頂著」。
其他新聞:中台灣社團撐香港 港生淚籲:以香港為鏡 不要支持親中政黨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沒有暴徒,只有暴政,香港人加油!台灣人加油!」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發起「中台灣挺香港囝仔,顧台灣未來」活動,包括勵馨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及中山醫學大學哥吉拉社等共18個公民團體,包括香港學生,今天在台中舊火車站連儂牆前,聲淚俱下呼籲台灣人撐香港,保障18歲以下兒童的表意權。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理事長林芳如表示,未滿18歲就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定義下的兒童,到今年10月底,香港逾 4000人被捕,其中750人未滿18歲、105人未滿16歲,他們在被捕時遭到警察暴力對待,5個多月來香港警察以恢復社會秩序名義侵犯兒童人權的情況不斷發生。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等18個團體發出四大訴求,要求香港政府重視警察暴力帶給兒童的身心創傷,停止藉維護社會序之名傷害兒童的基本權;譴責香港政府允許警察以暴制暴,呼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察違反人權及性暴力等事件;呼籲台灣民眾留言、寫信、積極轉發香港訊息,關注11月24日香港區議會選舉新聞,以多元方式為香港發聲;呼籲台灣政府研擬相關配套就學政策,以人道角度支持大學以下的香港兒童及少年,為尋求民主自由的教育環境來台就學。
目前就讀中山醫學大學的香港學生PHOEBE歷數5個多月來香港警察以胡椒噴霧、警棍、布袋彈、橡膠子彈、催淚彈、水炮車,甚至聲波車,無差別打人抓人,不許救護進去,甚至打傷記者,還有許多可疑的死屍或被自殺民眾,她說「我怎麼會懂這麼多種武器,這正常嗎?」 說到「我在台灣過著正常大學生活,香港的學生卻要為香港民主自由擋子彈」她忍不住淚流,並呼籲台灣人盡力幫助香港,要以香港為借鏡,選舉時不要支持親中的政黨,以免淪為跟香港一樣。
禁蒙面法違憲 香港高院扇了港府一記耳光
如果說香港還沒有完全失去一國兩制的話,大約有兩點可以舉證,一個是香港滿街的反抗者,他們因為害怕失去一國兩制而反抗,這場反抗目前正由學生們扛起了大梁,但也處在了最危險的時候;另外一個大約就是香港的高等法院,周一正式裁定『禁蒙面法』違憲,這是以香港的司法獨立,法律專業來挑戰北京的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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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觀察者看來,香港的局勢發燒到今天這種地步,除了修例引爆,就是修例夭折之後,『禁蒙面法』可以視為是一部火上澆油的惡法。它不但沒有起到法律的正當作用,起到了讓香港全社會大爆炸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禁蒙面法』是在對應示威者五大訴求之一“獨立調查警察濫權行為”情況下政府強行推出的一部法律,這部源自於英殖民地時期的法律,不單單起着禁止示威者蒙面的作用,它還可以延伸到更多的禁止領域,對香港的半自由狀態構成嚴重威脅,此法一出,引發社會爆炸,第二天就爆發了反抗此法的大遊行。
香港高院經過兩天審訊後,周一裁決『緊急法』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使用,違反了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屬於違憲。
今天有人用“殘存”,用“奄奄一息”來形容香港的“一國兩制”,一個聽命於北京的港府,已喪失了基本的政府功能,以警制港,帶來了愈來愈嚴重的暴力惡果。以警制港的惡果之一,就是武力說話,沒有政治干預,暴力惡性循環,導致反暴者也被迫以暴易暴。香港的警察如此大規模地使用催淚彈、橡皮子彈、水炮車,甚至悍然衝進大學校園,首先把香港中大變成一座戰場,在中大全體奮力抵抗下,現在香港理工大學陷入警方重圍,警察對理大採取的是非常殘酷的辦法,死圍,堵住所有出口,留下一個他們控制的出口,不讓任何一個被他們視之為“暴徒”的學生突圍。有數十名學生冒死抓着繩子從弔橋滑下被市民救走,警方旋即發現,堵死生路。警方指控理大的示威者是暴徒。理大的示威者使用汽油瓶、磚塊,弓箭,這種行為當屬暴力無疑,但是,在警方越來越失控的情況下,手中並沒有自動武器的示威者也被迫保衛起自己,無論任何一方施暴,都不是好事,都值得譴責,但是,港府在這場越來越暴力的香港事變中負有首要責任,這是不爭的事實。
如果港府聽取民意,不要啟動讓港人害怕的修例,如果修例造成社會分裂,港府趁早永久取消修例早日彌補傷害而不是支支吾吾了三個多月;如果港府哪怕聽取一項民眾的訴求,獨立調查警察的執法行為;如果港府不要再火上澆油,在十月份援引『緊急法』推出『禁蒙面法』,引發一系列暴力衝突;如果港府政治主導,而非警察治港,就不會有警方暴力步步升級,示威者反抗也步步升級的局面。當然,香港落到今日地步,誰也不會被矇騙,在強硬的港府的背後,是強硬的北京在指揮,北京企圖步步緊逼,縮限一國兩制,讓香港人如同從未見過自由與法制的中國大陸人一樣做順民,臣民,香港人不接受,起身反抗,才有香港今日的局面。
香港的抗議者用蒙面隱藏身份,同時保護自己免受警方的催淚瓦斯和胡椒噴霧的傷害,這是面對警方強權的一種自我保護,港府在這一背景下推出『禁蒙面法』,就自然被視為允許警察逮捕非暴力示威者的借口。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使用『緊急法』違反基本法,『禁蒙面法』屬於違憲,分析人士指出,香港高院的裁決無疑給香港當局一記耳光,港府正試圖通過此類禁令將持續的抗議活動定性為非法的需要動用強權鎮壓的情況,高院的裁決無疑也是逆風挑戰北京威權。這是對一國兩制的堅持,可惜,這個堅持或者說這個法治的小小勝利在今天香港淪於暴力的局面下,顯得多麼慘淡。香港正面臨著一步步走上毀滅的境地。
而且,作為破壞一國兩制的始作俑者,某種程度上扮演縱火角色的北京,被香港的一些觀察人士懷疑恐通過所謂的人大釋法,否定香港高院裁決,斷定『禁蒙面法』有效,徹底剝奪總書記習近平(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所說的北京堅定不移地維護一國兩制的偽裝,這都有待於拭目以待了。不過,親北京的『多維』發文,稱“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無異於火上澆油”,指驢為馬,縱火者稱自己為消防員,這種奇異的怪談正是香港爆發反送中以來,中國大陸官媒不顧事實真相一邊倒營造自欺欺人的輿論風景。它的效果在於堵住中國大陸人的眼睛或者嘴巴,瘋狂之火燒得更大,卻無法向這個世界掩蓋極權的罪惡。
一國兩制玩假的? 北京:香港高院無權判禁蒙面法違憲
香港高等法院 18 日針對泛民派人士對《禁蒙面法》所提的兩件司法覆核案做出裁定,認為《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禁蒙面法》違憲。此一判決結果出爐後,讓北京氣的跳腳。根據新華網報導,「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內容指出,針對香港法院對於《禁蒙面法》的判決,中國全國人大認為,香港法院無權裁定立法是否合憲的問題,「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中國全國人大強調「判決的內容嚴重削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正在研究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意見和建議」。
此外,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也強烈反彈,表示此判決「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
新華網報導中也提到,「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 2019 年 11 月 19 日決定:任命鄧炳強為警務處處長,免去盧偉聰的警務處處長職務」,北京與港府選在這個時機撤換盧偉聰的職務,格外令人關注。
《願榮光歸香港》(英語:Glory to Hong Kong),又名《我願榮光歸香港》或簡稱《願榮光》,是一首由2019年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的抗爭者(Thomas dgx yhl、眾連登網民[1])創作的軍歌,由化名「Thomas dgx yhl」的香港音樂人作詞作曲(經連登討論區網民協作修改),在運動中廣為傳唱[1]。歌曲上傳至網絡以來,被部分香港人封為「國歌」,不少媒體及知名人士讚揚《願榮光歸香港》詞曲道出示威者心聲[2][3][4],亦引發了爭議[5]。
《願榮光歸香港》
作詞:t, 眾連登仔
作曲:thomas dgx yhl
編曲:t, bp, clk
何以 這土地 淚再流
何以 令眾人 亦憤恨
昂首 拒默沉 吶喊聲 響透
盼自由 歸於 這裡
何以 這恐懼 抹不走
何以 為信念 從沒退後
何解 血在流 但邁進聲 響透
建自由 光輝 香港
在晚星 墜落 徬徨午夜
迷霧裡 最遠處吹來 號角聲
捍自由 來齊集這裡 來全力抗對
勇氣 智慧 也永不滅
黎明來到 要光復 這香港
同行兒女 為正義 時代革命
祈求 民主與自由 萬世都不朽
我願榮光歸香港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香港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 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 收回暴動定性
- 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 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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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持5個月!反送中示威者六大特色 6 features of Hong Kong Anti-ELAB Protesters
- 最開始議員在議會抗議
- 議員被趕走 民陣開始召集民眾上街頭->50萬->100萬->200萬+1上街頭->無效
- 民眾開始行動升級->每週都集會遊行,偶發衝突->
- 721元朗白衣人事件* 之後零星衝突不斷產生->
- 民眾時常包圍黃大仙警署及太子的旺角警署
- 民眾開始試圖癱瘓交通,從機場開始試圖引起國際注意->機場申請禁制令
- 民眾持續包圍警署->警署申請禁制令、
- 反蒙面法開始生效 警察開始使用真槍實彈嚇阻->
- 第一名受槍擊抗爭群眾->
- 陳彥霖事件 ->
- 周梓樂事件->
- 多起警民衝突與警察強暴、性騷、無故攻擊、咆哮等事件 ->
- 議員選舉報名資格爭議->
- 籌劃全城三罷(罷工罷學罷市)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英語:Anti-Extradition Law Amendment Bill Movement),是指香港自2019年3月15日開始、6月9日大規模爆發的社會運動,逾萬人被捕。此次運動並無統一的領導,主要以社交媒體號召的方式組織,運動支持者以遊行示威、集會、靜坐、唱歌、吶喊、自殺、「三罷」行動、設置連儂牆、不合作運動、堵塞道路幹道[56]、「起底」、破壞商鋪、建築物及公共設施等一系列行為,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抗議其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該草案容許將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國內地受審;反對者不信任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擔憂將嫌疑人引渡至大陸會出現不公平審訊的情況,損害香港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下所列明的獨立司法管轄權地位。
早於2019年3月15日,香港眾志已於政府總部發起靜坐,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在3、4月間,民間人權陣線兩度發起示威遊行。6月9日,民陣再度發起遊行,主辦方宣稱有超過100萬名市民參與。不過,特區政府不顧民意強烈反對,繼續強行推動修例,6月12日,於香港立法會繼續將條例恢復二讀辯論,觸發了四萬名市民圍在了立法會大樓外示威,為了阻止條例在立法會通過,示威者與警方發生了激烈衝突,事後警方被指濫用職權及使用過度武力。之後示威者提出「完全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暴動定性(612)、撤回所有示威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下台」等「五大訴求」。6月16日,民間人權陣線發起更大規模的遊行,由於特區政府的不顧民意強推修例,再次引發了大量市民參與這次遊行,主辦方宣稱遊行人數超過了200萬人,是「香港有史以來參與人數最多的遊行」。7月1日遊行期間,部分示威者佔領立法會綜合大樓,其後並將林鄭月娥下台的訴求更改為「立即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真雙普選」,實現真正的民主普選訴求。
之後,示威者幾乎每週發起常態抗議活動。在7月21日,遊行後發生了元朗襲擊事件,這次事件成為運動的一個標誌性事件,也使運動發生轉折,示威者與警方之間的衝突加劇。8月中旬,示威者兩度癱瘓香港國際機場。8月18日,民陣再度舉辦大規模和平集會,參與8·18集會的人數超過170萬人。8月31日,太子站事件後令示威行動升級。9月4日下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四項行動,並動議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調查警暴。10月1日,全港爆發激烈示威。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在同月4日引用《緊急法》制定《禁止蒙面規例》,引起更大衝突。示威活動進入11月,隨著新一輪的三罷行動被發起,示威行動進一步升級,理大及中大兩所大學發生激烈警民衝突,多人受傷。在這場反修例運動不斷發展之中,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投票率創新高,民主派取得450席中的389席,贏得了超過86%的議席,民主派在選舉中大勝,建制派和鄉事派則遭到史無前例大敗。此外,因應這次示威浪潮,促使美國介入宣佈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57]
選舉過後,為了爭取五大訴求,運動繼續進行。[58][59][60]2019年12月,中國大陸爆發COVID-19疫情,及後疫情迅速擴散至全球。而2020年1月下旬,疫情傳入香港,受當地疫情肆虐影響,反修例運動開始減弱,部份於農曆新年假期期間舉行的重要集會被多個主辦單位取消[61],各類型集會雖然仍繼續進行,但抗疫已慢慢成為焦點[62][63],因此也有舉行與抗疫相關的示威行動(如翠雅山房用作隔離營風波)[64][65]。香港疫情在5月大致平息前,示威活動開始恢復[66]。
2020年5月下旬,香港立法會恢復二讀審議並於6月4日通過《國歌條例草案》[67];另外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通過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繞過香港立法程序直接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決定[68]。6月30日,《港區國安法》在公眾尚未得悉條文內容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刊憲生效[69][70],觸發反對者反彈和國際社會關注[71][72],促使美國宣佈取消對香港特殊待遇地位的承認及通過《香港自治法》[73][74]。
截至2020年11月30日,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一萬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社會運動之最;其中有超過2,600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720人,當中逾一千人完成司法程序[54]。這次運動被視為自香港開埠以來及九七主權移交後最嚴峻的政治與人道危機(甚於2003年、2012年、2014年以及2016年等過去的政治危機)[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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