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MeToo] 黃帝穎律師談許傑輝朱學恆性騷擾事件
轉錄: 黃帝穎律師臉書 #許傑輝道歉又要被害人提告 #算準已逾追訴期 女星爆料十年前的性騷案,藝人許傑輝說,如果造成有人的不舒服與困擾,誠懇道歉,也認為可以請他們可以循正常法律途徑提告。 關於追訴期,性騷擾防治法的刑事告訴(半年)、申訴(一年)或是民事侵權(二年),因此許傑輝要十年前的被害人提告,均已逾追訴期,許應該也是算準了,就算道歉、承認事實,法律上也不會有事。 所以許說「當年跟團員講的那些話或許太直白、嘴賤」,概略地坦承犯行,但許應算準追訴期已過,不擔心真的被提告追究法律責任。 至於許辯稱沒有「雜念」,與其他公眾人物辯稱喝醉、斷片(朱學恆)、忘記(朱凱翔)等說詞一樣,這種辯詞只有行為人自己知道,可以主觀說法降低自己加害行為的惡性。 #Metoo 之所以會成為跨國的社會運動,是因為被害人不論在真實生活上不敢伸張,或是無法即時蒐證,就是因為法律救濟存在現實困境,才會累積成為社會運動。





